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

济阳县印发《进一步规范全县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》

发布日期:2011-09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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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济阳县委办公室、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《进一步规范全县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提出了全县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,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,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环境。
《意见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了部署:一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。要求各镇(街道)、县直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,及时做好各级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并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。二是抓好档案室的等级评定工作。要求各单位按照《档案法》和有关档案法规要求,加强档案室建设,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档案室的等次晋升;县档案局要做好业务监督和指导工作。三是依法搞好档案移交进馆。要求各镇(街道)、县直各部门按规定定期将永久、长期保存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,不得擅自推迟、截留或拒绝移交。四是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。县档案局要坚持平时监督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的原则,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,对损毁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,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《意见》还对全县档案馆(室)基础设施建设、档案安全管理、档案经费投入及档案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充分体现了县委、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,为济阳县档案工作跨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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